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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的那些事,市民政局权威解答!

杭州民政 2023-02-16

欢迎关注杭州民政!


大伙儿听说了吗?

8月14和15日,市民政局走进杭州之声电台

民情热线节目,和广大听众朋友们

来了一次线上问答!


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程华民作客“民情热线”直播间


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新宇作客“民情热线”直播间


▲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解答市民疑问


▲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解答市民疑问


市民朋友有对老年人意外险、高龄津贴的疑问,

也有对收养手续、新增养老机构

和床位情况方面的困惑,

还有提出自己对养老方面建议的。


面对大家的疑问和建议,民政负责人

也一一作出了答复,

你的问题说不定也在这些提问中,

现在,就跟随民政君一起去看看吧!


  李女士:

社区统一购买的老年人意外险,是65岁以上还是70岁以上?按规定老年人意外险最高可以买5份,但民政只给了买1份的钱,可否另外4份自付买足额度?这样就不用老年人自己再跑去保险公司买保险了。
老龄工办负责人:   

根据老年意外险方案,无论是否本地户籍,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都可购买老年意外险。该险种20元每份,每人最多可买5份。



今年我市继续为本地户籍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本地户籍60周岁以上失独人员;本地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等三类人员统一出资购买1份老年意外伤害险。


三类政府补贴对象有且只有1份,无需个人申请,名单分别由区、县(市)民政局、卫计委、老龄工办负责确定,统一投保。


除政府购买的这1份外,政府补贴对象如需再增加购买的,或者非政府补贴对象需购买老年意外险的,投保时均需以个人为投保人,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投保资料。


投保方式既可就近到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任一营业网点投保,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保险经纪网”后直接在微信上投保。投保理赔事宜具体可电话咨询:88310700。


   张先生:

70岁免费老人乘车卡只有定安路一个点可以办,还要身份证和省优待卡,优待卡还必须杭州办的,很不方便。市民卡公答复这是根据政府文件,建议联系老龄委。如何让老人就近办、简单办,这也是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老龄工办负责人:   

张先生提及“省优待卡”指的是《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该证自2005年启用,分红、绿两种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红卡,60-69周岁老年人办理绿卡。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去年以来,杭州市全力推广“打印制证”,改变了原来统一由省指定制作厂家“压印制证”的制证流程,大大缩短制发周期。



目前,所有区、县(市)和主城区所有街道都已配置至少一台制卡机,配备扫描仪、耗材等办证设备,安排人员实时办证,已实现即到即办、即办即领,办证周期从原1-2月缩短到5分钟。

  市民朋友:

请民政局在2020--2040年规划中考虑。关于养老机构和设施要建立多层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特别重视和开展社区就地养老服务的推广和开展,避免以前那种公办养老机构资源过度集中,过度匮乏的局面,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
福慈处相关负责人:   

这位市民提的意见很好,养老服务的分层分类发展是我们今后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方向。


近年来,我市已注重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发展:


一是在《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分层分类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坚持分层分类发展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性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原则,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



二是我们对《杭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10-2020)》进行中期修编,着重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分层分类及供需匹配度分析,明确分层分类、多元发展的规划原则,并在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上进行分层分类规划布局。


三是在社区就地养老服务推广和开展中,除了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分层布局外,还加大微型养老机构建设,推进微型养老机构服务延伸至居家养老老人,促进家院互融。另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定价机制改革、公建民营等,促进民办机构的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的多元化和精准化发展,在养老服务设施2020--2040年规划中,将会同市规划局,进一步了解老年人的需求,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优化布局。

   高先生:

我是八十岁的老年人已不方便行动了,民政局每月发放的50元,申请可否在网上办理或有其它的便民措施?这个钱是不是你们这里发的?
福慈处相关负责人:     

这位先生说的50元,应该是高龄津贴。我市在2011年就出台了《杭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对于杭州市范围内户籍,80周岁以上的老人,给予发放高龄津贴。


具体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具体的申请手续为,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刚刚高先生提到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代理申请,还可以致电社区由社区上门提供服务。

    市民朋友:希望民政局最好涉及面广点,多办几个养老院。请就我市新增养老机构和床位情况做说明。

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   

近年来,随着我市老龄化比例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大,养老机构(特别是主城区)床位紧张问题日益突出。自2014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快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机构床位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递增,与老年人口增长比例基本持平。



(一)床位建设方面。截止到2016年底,全市养老机构达到333家,总床位数达到6.73万张。今年,全市预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进一步满足全市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


(二)政策引导方面。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2014〕3号),鼓励和发展民营治本进入我市兴办养老机构,对于主城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省、市、区都有相应的床位建设补助,用房自建的每张床位补助可以达到1.8万元,租赁用房的每张床位累计补助达到1.2万元,对萧山、余杭、富阳及四县(市)用房自建和租赁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建设补助也达到了1.2和1.1万元。


此外,政府给予养老机构接受杭州市户籍老人还给予每人每月200-500元不等的床位运营补助。经认定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还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刘先生:关于个人办养老院问题。刘先生(化名)想办个人办养老院。原来想在江干区五堡一带租个房子办个养老院,这样租金相对便宜一些,但是现在五堡这一地段已经大范围拆迁。 后来他到西湖区的城中村联系了解,对方说房租年租金要200万元,刘先生说在租金上吃不消了。请民政局解答:哪些个人可以办理养老机构,所需的条件怎样,政府部门对个人办养老机构的补助政策有那些。

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   

(一)个人办理养老机构条件。


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


另外,申办养老机构需要满足:

  •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二)个人办养老机构的补助政策。


杭州市2014年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对主城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省、市、区都有相应的床位建设补助,用房自建的每张床位补助可以达到1.8万元,租赁用房的每张床位累计补助达到1.2万元,对萧山、余杭、富阳及四县(市)用房自建和租赁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建设补助也达到了1.2和1.1万元。


此外,政府给予养老机构接受杭州市户籍老人还给予每人每月200-500元不等的床位运营补助。经认定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还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部分区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还有一些特色政策,如上城区,对于租房办养老机构的,按房屋租金的40%进行补助。


目前,养老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在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如果有需要可以具体联系所在地的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我们各级民政部门都会做好解答、服务和办理工作。

   小眼睛(微信):舅舅舅妈去年出国至今没有音讯(说还在搜救),可能牺牲了。舅舅的儿子一直是我妈在带,孩子马上要读书了,但一直没有户口。如果我妈想收养,需要什么程序,什么条件?
福慈处相关负责人:   

目前,小孩子出生后一般凭出生证就可以落户在父亲或者母亲的户口上。


如果您舅舅的儿子户口要落到您妈妈的户口上,按照规定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办理收养登记前,小孩的户口要先落在父亲或母亲户口上)。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 1、无子女;

  •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4、年满30周岁。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根据您说的情况以及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您妈妈要收养您舅舅的儿子,前提是您舅舅的儿子是名孤儿,即您舅舅舅妈牺牲了。


在您舅舅舅妈已经牺牲这一事实得到确认的情况下,还要变更监护人(因为您的妈妈现在是监护人,所以她不能既做收养人又做送养人),应当将小孩交由其他亲属监护,由该监护人作为送养人,并征得小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意,您的妈妈可以作为收养人与监护人一起到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撰稿:福慈处、办公室

编辑:倪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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